南大地科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方案(2022年)

本条例(试行)适用于南京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的2022年及以后申请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不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考生,此几类考生仍沿用南京大学相关招生规定)。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满足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所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和心理健康方面的要求,另需提供硕士阶段学校或所在工作单位的思想政治品德与素质表现证明。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 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在博士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须在2022 年9月1 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申请者应为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本科和硕士毕业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 申请者应取得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或展现出充分的科研能力和潜力,具体可体现在以下任一方面:在专业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含正式录用函)、以第一申请人完成并获授权1项国家发明专利、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竞赛奖励、生产实践中取得重要突破或贡献、获得世界一流大学硕士学位并在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上有突出表现。

6. 申请者的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CET-4优良(四级成绩≥497分);(2)CET-6通过(六级成绩≥426);(3)IELTS≥6.0;(4)TOEFL≥85;(5)以第一作者在国际高水平期刊(英文)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发表论文的期刊原则上应在《南京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博士学位最低标准》给出的列表中(参见https://es.nju.edu.cn/45/37/c22859a542007/page.htm);(6)在英文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7. 申请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申请材料

申请南京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博士生的考生,均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所在院系或所在工作单位的思想政治品德与素质表现证明(须据实描述,无模板,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从“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并下载打印,信息表中考生签名处须本人手写签名);

3.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在一页);

4.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的复印件;

5. 本科学位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6.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复印件;

7. 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获奖证书、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相关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 两封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首页须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9.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正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就读高校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申请者需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凡须签字、盖章处,务必规范、完备。申请材料提交后不再予以返还,请申请者注意留存原件。

三、考核方式

由学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考核组,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考核分为三种方式,包括材料审核、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如下:

1. 材料审核,满分:50分。

(1)审核内容与方法:学院考核组对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和报考导师应在当年具有的招生资格逐一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者硕士阶段成绩单、推荐信、学术论文发表、获奖、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著作等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的相关材料以及本科阶段成绩单,最终由考核小组根据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决定参加复试的申请者名单;

(2)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者数量不超过录取名额(除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的200%。

2.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

(1)考核内容:政治思想品德,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等;

(2)考试形式:面试。

3.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由学院考核组按学科大类组织不少于7人的教授或博导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的申请者逐一考核;综合面试形式如下:

(1)申请者需准备5-10分钟PPT(Microsoft PowerPoint),对已有知识背景、研究成果、研究能力、科研潜力和学习计划进行陈述;

(2)考核小组提问,包括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外语(英语)能力等,申请者进行回答;

(3)考核小组评分。

4. 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视疫情形势决定是否调整);

(2)考试内容按专业大类命题,重点考察对学科基础理论和知识的理解能力和科研潜力,题目包括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两部分内容,各占50分。

5.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科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具体考试安排以准考证及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及院系申请-考核时,均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并提交给监考老师及院系核查。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由报考院系确定的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四、考核安排

1. 考核材料提交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均须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使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中的“博士招生”子系统,网址为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2月1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23点59分。

考生须按要求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缴费完成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以及本实施细则。

申请材料于20211215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以EMS快递寄送到我院。邮寄地址信息: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马老师收,邮编:210023,电话:025-89680703,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材料”。如因申请人个人原因未能完成报名缴费并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的无法参加考试,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网上报名后,涉及以下两种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1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寄送到仙林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 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11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9683251,邮编:210023)。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交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出版专著(含独著或合著)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的复印件。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正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就读高校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2. 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时间

学院对材料审核通过者将安排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时间约为2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的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将公告于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网站(http://es.nju.edu.cn),并通过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邮件地址通知本人,请考生届时及时关注。未在院主页公布的参加名单中人员,我院不再单独通知。

五、录取

1. 考核总分=综合笔试分+综合面试分。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通过者、综合笔试或综合面试不及格者(<60分)均不予录取;

2.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综合考核结果(考核成绩相同时,参考材料审核成绩、报考导师招生情况),在2022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 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完成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报考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2 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各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和要求。相关专项计划的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公示,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六、导师招生原则

1. 每位博士生导师当年通过“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最多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

2. 每位博士生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包括“名师计划”招收的博士生);

3. 每位博士生导师名下的在籍博士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包括延期生和定向生,进入名师计划、提升计划和外籍来华访学的学生除外),数量超过的导师不能通过“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再招收博士生。

4. 兼职博导每年最多招收1名博士生(兼职博导须和校内博导联合招生,占校内联合博导的招生名额);

5.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获准延长招生年限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限招1名博士生(不包括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

6. 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招收1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

7. 考生在报考前咨询院系及导师本年度招收各类学生等情况。博士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导师、专业及院系。

8. 若教育部当年有政策变化,则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七、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院主页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综合笔试、综合面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的监督;学院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确定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核准,以确保选拨的公平、公正、公开。

申诉电话:025-89680703;邮箱:mahanrui@nju.edu.cn;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朱共山楼研究生办公室(228室)。

九、其他事项

1. 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或以不正当目的和方式联系评审专家,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 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须事先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不能复试、不能调档、不能录取等),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

3. 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五年。

4. 我校另有资源与环境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待上级部门批复,相关批复及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我校将另行发布相关招生章程及目录,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发布针对专业博士的申请考核方案。

5. 未尽事宜将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6. 以上规定如与国家、教育部或学校最新出台的文件政策规定相冲突,以国家和学校最新文件政策规定为准。

7.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南京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22日